问题 | 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出资纠纷的发生,主要还是股东不能真正的出资,相关的资金没有落实到位,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司就会与股东发生纠纷,当然我们就要对这一纠纷进行解决。 在我国的公司的内部的经营管理中,对于股权以及股东会等都是十分严格的规制的,因为企业的内部的经营管理是非常的重要并且需要被重视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 一、虚假出资是什么?有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主要表现有: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虚假出资的股东,需要向公司内部承担违约责任,补足出资额。需要向公司债权人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数额巨大,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 二、有限公司增资流程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三)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增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5、新股东(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增资的验资证明; 7、《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四)、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变更手续的要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到登记工商机关接受处罚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一般罚款500元。以甲欲对乙有限公司增资成为其股东为例: 1、签订《意向书》,表示甲准备对乙投资并成为增资后的股东。 2、乙通过股东会会议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甲与代表乙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共同签订。 4、修改公司章程,甲及原有股东在修改的公司章程上签字。 5、乙公司对甲签发出资证明书。 6、工商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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