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能拒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管理费。 一、物业纠纷如何解决 物业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产生纠纷之后,有以下几个解决途径: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四、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二、小区物业收租户押金合法吗? 根据合同内容追究对方责任。非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无直接关系,不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方,同时也不是物业范围的区分所有权人,通常不参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之间的商定隶属债务的转移。 三、业主恶意投诉要怎么办 到物业管理处申诉或协商解决。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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