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照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股东投资义务的性质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根据不同的行为方式,股东违反投资义务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完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股东拒绝投资有以下法律后果: 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 2、限制股东权利; 3、解除股东资格;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缴纳足够的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公司一般采用认购制度,无需实收,但认购金额不得随意。公司资不抵债,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应当在认购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