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出资的违约责任 |
释义 | 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足可能涉及虚假、抽逃、迟延、不足和瑕疵等情形。股东在内部应履行出资义务,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外部,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债务。 法律分析 股东未出资可以细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形,第一、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第二、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第三、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四、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第五、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 出资不足或未出资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拓展延伸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引发的合同纠纷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引发的合同纠纷是指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股东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公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引发的法律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出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其他股东或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追偿损失、解除合同、请求公司解散等。此外,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还可能触发其他法律问题,如侵权、欺诈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 结语 股东未出资存在多种情形,包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迟延出资、出资不足和瑕疵出资。对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其对内应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引发合同纠纷,其他股东或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追偿损失、解除合同、请求公司解散等。此外,还可能触发其他法律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