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案底可以跑外卖。只是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招聘有案底的员工。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人送外卖不属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有案底的人不可以从是的工作有: 1、有案底的人不得服兵役; 2、不得在政府行政机关工作; 3、不得从事司法工作; 4、不得在学校和公办文艺团体工作; 5、不得从事行医工作,不得担任企业管理干部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