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生育保险断交一个月不一定可以报销。 2、通常情况下来说,生育保险断交一个月是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自然也不可以报销,但若是在三个月之内找到新单位重新参保并补缴,那么还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可以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若是超过三个月才补缴,那么还需要经过等待期之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等待期期间是不能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