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行么? |
释义 | 关于宝宝准生证的办理时间,并没有规定一个确切的时间,一般建议在孕妇怀孕3个月左右办理较合适,如果准生证办理太早,因为孕早期流产率较高,对于政府而言反而不利于管理。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办理准生证的程序: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网址(点击办理),选择要办理的事项并点击“网上申办”填写申请表单,拍摄并上传办事材料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提示一下,网上办理时会要求选择未来领取结果的方式,邮政或自行到现场领取。 2、审核审批 审核审批一般需要6个工作日,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所以建议申请人申请2天后到申请网站查看一下。 3、领取结果 大概到了第7个工作日的时候,就会提示申请人最终的办理结果,申请人根据自己当初选择的方式领取申请结果(邮寄或自行前往领取)。 哪些情况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准生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准生证: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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