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有效收集婚外情证据?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下来。(2)另外还可以采集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者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3)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4)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5)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此类情况发生在自己家里的话,可以拍照或者录像,但如果发生在其他场所,拍照或录像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一般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