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必须在领结婚证的地方领吗? |
释义 |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但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完全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一、结婚登记去哪里更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领结婚证时还需要满足所有的领证条件,且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和离婚证(再婚者需要带),按照民政局一定的流程办理。 二、异地离婚怎么离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三、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 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不在中国国内的诉讼离婚。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同一地方时的离婚。不管是异地离婚还是同地离婚,都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办理,没有第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三、非深户如何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又都自愿离婚的 这种情形无法在深圳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要想离婚,途径有二:一是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一是一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居住证明的,可以在深圳的辖区法院起诉离婚,之后由法院调解离婚。这种方式离婚,其所需时间、法律效力与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完全一样。 二、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一方愿意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这种情形只能诉讼离婚了。诉讼时只考虑被告一方是否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如果满一年并能提供居住证明的,则可向被告居住地的辖区法院起诉离婚,届时双方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或不判决离婚;如果被告未居住满一年或不在深圳居住,那就只能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深圳以外的其它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了。 三、一方深户另一方非深户,又都自愿离婚的 这种情形双方可以到深户一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可以非深户一方为原告,深户一方为被告(深户方做被告更方便),向深户一方辖区法院起诉离婚,之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当然双方也可以互换诉讼位置,只要非深户一方能够提供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即可。实践中,深户一方大多是近年来从外地迁入的户口,双方的结婚登记还是在外地,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大多被告知要回到原来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离婚不是必须要回到原来的登记机关登记,而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即可。遇此情况,除依法维权外,也可以省却麻烦,直接向深户一方辖区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四、一方深户另一方非深口,一方愿意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这种情形只能诉讼离婚。诉讼前首先确定被告是深户还是非深户,被告是深户的就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也不需要什么一年以上的证明;被告是非深户则需要提供其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之后向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如果提供不了就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或深圳以外的其它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诉讼。 综上,可以看出,非深圳户口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不是不可能的。目前,深圳有几个区比如罗湖、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设有速裁庭,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到法院通过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差不多,诉讼费与手续费相差也不多。而且,还省去了回内地办理的来回的路费、耽误的工资收入损失,因此,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确实是一种快捷方便的方法。 不少人认为,夫妻双方离婚如果闹到法院就意味着撕破了面子,实际上这种想法不完全正确。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着重进行调解,往往对于夫妻双方自己不能达成协议的事项,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往往能和平分手。另外,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也只是离婚的一种方式,象上面所述的速裁离婚,实际上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协议离婚差不多,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可直接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实际上也是协议离婚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不存在撕破面子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