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判决是否需要全体法官一致认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案件的判决需要得到多数法官的同意,而不是全体法官一致认同。然而,如果法院所有法官的意见相反,不能达成多数意见,那么死刑判决不得作出。此外,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中,需要全体法官一致通过,即“一票否决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判决死刑案件时,必须由合议庭定期会议,由审判长组织进行讨论,形成多数意见后作出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死刑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律师未提出上诉或者再审申请,或者提出后撤回者,死刑案件不得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判决作出复核,由五个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全体审判员出席会议,根据案卷材料和听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决定是否维持原判或者改判。”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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