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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香港公屋子女可继承居住吗
释义
    没有,公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没有继承权。如果申请人去世,房屋署会根据现居住情况调遣/收回或者重新调派公屋。公屋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见的类别,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公屋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子女无继承权。若四口之家获分配的是在10
    1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名字大部分以“邨”结尾。相当于我们的廉租房。现在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万人居住于房委会的67万个及房协的15万个出租公屋单位。
    在香港这个寸金寸土的地方,买不起楼的人一般会选择租赁公屋,对公屋的印象就仅限于“廉价出租屋”和“鸽子笼”这两个词。因为它面积小但便宜。那说起公屋月租,以市区的公屋为例,如果拿公屋的租金,去租私人楼宇,连只房片瓦都无法租到,只够缴纳管理费罢了。如果在郊区,每月房租则会低一些。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没有房产证的,他们只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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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