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委托亲属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时,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并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劳动者死亡的,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