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成功能否拿到钱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院调解成功能否拿到钱 调解就是双方协商的,可以按时间要求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按期支付的,则还需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如果调解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的,职工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来促使单位支付。 2、如果不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的,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职工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裁决的,则职工应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如下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此外,如调解成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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