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盘锦市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盘锦市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当地奖励产假60天。男方享有陪产假二十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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