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其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申请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4.本人书面申请。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