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补充规定》,危旧房改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建设单位申请,各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可按照《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批准改造: 1.大板结构住房有三分之二及以上住房产权人同意改造的; 2.经鉴定为危房的砖混结构预制空心楼板住房有三分之二及以上住房产权人同意改造的; 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的其他危旧房改住房有95%及以上住房产权人同意改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