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帮组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露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露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通风报信犯罪什么罪 行为人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可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二、派出所协勤网逃的人员如何定罪? 派出所协勤擅改网逃人员姓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310条的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做假证明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所谓包庇,指为犯罪人做假证明,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伪造、变造、隐藏和毁灭证据,隐瞒犯罪人的身份,伪造犯罪现场,谎报犯罪人的逃跑路线或方向,等等。《刑法》第417条的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所谓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向犯罪分子提供住处等隐藏处所;提供钱、物、交通工具、证件资助其逃跑;或者指点迷津,协助其串供、隐匿、毁灭、伪造、篡改证据,等等。无论其提供便利的方式如何,其目的则只有一个,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即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其他处罚如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