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划分如果有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增值税的应税行为的,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即可。如果是以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为主,偶尔出现营业税的,就把征收营业税的收入放“其他业务收入”。如生产应征收增值税商品的厂家出售厂房或其他无形资产。如果不是应该分两种情况种情况:一是混合销售,如购买家电时商家提供的送货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视同销售只收取增值税。二是兼营业务,例如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并自行销售建筑物资。兼营业务是必须分开核算的,分开纳税,如果不分开核算的话,是要合并征收增值税的。所以不存在增值税的收入放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税该放在主营业务收入的问题。二、怎样确定是交营业税还是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交增值税。2、另外,要注意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交公司的税,即平时以何税种为主就交何种税;兼营行为,如果两种税分别核算则分别交税,不能分别核算则合并交增值税,区分混合销售行和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3、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法,这是法律规定的。建筑、餐饮等服务类一般都是营业税;产品或商品的销售,维修、加工等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