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
释义 | 山东省人民政府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称,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相关9个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正式印发实施,以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及民众的监督力,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下同)、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 政府人员还强调对发现的问题不得或者授意他人进行举报,领取奖励,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追回奖励,并严肃追责问责。从奖励办法的内容可以看出,匿名举报是不可以领奖的,只有实名才能领奖。但是举报人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暴露,工作人员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最大程度的保护。所以在我们生活之中发现有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向政府部门进行举报。 维护生产安全,人人有责。很多人认为生产问题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上并不予重视,正是大家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才让生产问题频频发生。有很多企业为了维持利益的最大化,就随意的对员工进行压榨和剥削,根本就不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流程,只要能创造更高的利益,任何事情都可以做,正是这种大意的心态,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也有很多工人在事故中伤亡。 治理企业安全生产光靠政府是不行的,需要每个市民都行动起来,只要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之下,才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很多危险化学品企业,还有特种设备企业,由于里面存在着大量的化学物品,很容易在外界因素的刺激下发生意外,每个市民都要有担当意识,一起来维护企业生产安全。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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