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纠纷二审 |
释义 |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二审作出判决需要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程序做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审的结果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无论作出何种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一、刑事案二审是否直接宣判呢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者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必须启动第二审程序。不过,二审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但判决并不一定是直接判决。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维持原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抗诉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原判太轻,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也维持原判; 2、改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查明事实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事实不清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二、行政诉讼终审判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一)、维持原判。 指二审人民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从而作出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判决。维持原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即一审判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裁判有可靠的事实基础和确凿的证据支持。二是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即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法规恰如其分。 (二)、改判。 指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正第一审判决的错误内容的判决形式。改判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只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在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后,依法更正一审判决的内容。二是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在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般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不过,如果一审法院由于主、客观原因,难以或不可能查清事实,第二审法院则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一审判决作出改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改判时,必然会涉及一审判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从一审判决的内容看,它可能是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是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第二审人民法院需要改变一审判决内容时,就必然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重新予以确认,因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改变一审判决时,应当在对一审判决作出判决时,一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决,依法判决维持、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三、原告提出离婚上诉一般怎么判 离婚上诉怎么判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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