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家产需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分割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法院判决时需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不得损害财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家产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具体如下: (一) 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二) 夫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无过错方。处理时应遵循不损坏财产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