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预审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开标前,对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专业资格、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估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参加采购投标并履行合同。每个公司都是要进行资质才能竞标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项目由发改委等部门正式立项前,由国土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用地有关情况的意见,是立项的一个前置条件,是一种行政许可,一般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 一、资格预审现场定性评审法是以符合性条件为基准筛选资格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常,符合定性条件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以往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情况; (4)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对以上五方面的条件进行细化制定出评审细则,潜在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方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土地预审的流程如下: 1、项目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2、受理。责任单位为地籍规划股,对申报材料齐全的,收件并组织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件并告知补全; 3、勘测定界,责任单位为勘测定界机构。对项目占地情况进行勘测定界; 4、审查; 5、局领导逐级审批; 6、出具审查意见。 三、审核手续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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