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房东跟房东签合同应当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标的、租赁数量、租赁价格、租赁期限、承租过程中违约责任、承租过程中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附加的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税费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税费如下: 1.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城建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计算。 4.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 二、房屋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