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大做肢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果你爸爸是户主只能迁走他的户口,然后你家再另立户主,但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滚世由暂住地户口登胡芹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