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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县人民政府给我送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释义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合同期限内未能达成双方同意的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房屋征收决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征收公民住房,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合同期限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补偿协议的,由申请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征收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状态下作成的。这样就避免了市民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此外,决定书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条文制定,补偿额按照补偿方案制定。其中,补偿方案的制定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以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的,可以提起相关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为了在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实现拆迁而制定的,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具备相应手续后,可以动用公权力强制拆迁公民住房。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补偿决定书中规定较低的补偿额,然后对公民实施强权解体,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从动迁到公示规划需要多久时间
    从公示到动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哪些后果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注:注意区分补偿协议和补偿决定。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决定是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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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因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家。国防和外交需要;
    (二)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政府组织开展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求;
    (四)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
    (五)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区域旧城区改建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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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