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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履行评估制度是什么
释义
    劳动合同履行评估制度是以劳动合同履行的要求以及所遵循的原则为基准的,根据合同内容所提到赋予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为标的,来评估合同双方是否依法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一、商事合同变更和劳动合同变更的区别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合同的变更只能由约定产生。事实上,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重大误解)之下,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的权利。
    二、一般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
    一般合同履行方式如下:
    1、履行合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各类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
    2、履行合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独特原则。合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形势变化原则;
    4、详细介绍合同履行原则;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以何种形式履行义务。
    三、购房合同怎么办,买二手房一定要签购房协议吗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除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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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9: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