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市民申请公租房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991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根据不同城市发展而定) 3、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部分城市限制有差异) 4、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公租房申请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收入证明; 5、住房证明。【备注】:公租房申请材料具体根据本地公租房申请政策执行。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登记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 4、符合条件后则进行轮候。【备注】:不同城市办公租房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公租房申请时间规定:我国政府并未对公租房申请时间进行统一规定,由各地自行规定。例如菏泽市公租房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例如江县公租房于3月28日至4月9日申请登记。详情请留意所在城市最新公布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