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属于集资诈骗 |
释义 | 下列情形属于集资诈骗: 1、席卷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使得集资款客观上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等。 一、非法集资二十多万怎么办 如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则受害人应尽快持相关集资的证据材料到已立案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等待公安机关追缴赃款的处理结果。如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尚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即尚未有国家机关对此定性为非法集资的前提下),则受害人即可持相关集资的证据材料到已立案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也可以到集资的单位或个人的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实践中也有机会通过民事调解或法院执行收回集资款。 二、非法融资金额有限定吗 非法融资金额有限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的联系 第一、刑事立案与驳回起诉: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则债权人的起诉可予驳回。 第二、集资诈骗与驳回起诉:集资诈骗罪中所涉款项并非真实的借贷关系,不属于民事纠纷。 第三、刑事犯罪与合同效力: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当然影响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 第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筹措企业经营、购买设备等资金,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许以给付高额利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或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五、集资诈骗罪之一: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利润作为诱饵来骗取被害人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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