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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畜禽类食品感官鉴别的要点
释义
    畜禽类食品感官鉴别的要点:
    首先是眼看其外观、色泽,特别应注意肉的表面和切口处的颜色与光泽,有无色泽灰暗,是否存在淤血、水肿、囊肿和污染等情况。其次是嗅肉品的气味,不仅要了解肉表面上的气味,还应感知其切开时和试煮后的气味,注意是否有腥臭味。最后用手指按压,触摸以感知其弹性和粘度,结合脂肪以及试煮后肉汤的情况,才能对肉进行综合性的感官评价和鉴别。
    一、食品感官鉴别的方法:
    1、视觉鉴别 :食品的外观形态和色泽对于评价食品的新鲜程度、食品是否有不良改变以及蔬菜、水果的成熟度等有着重要意义。
    2、味觉鉴别:感官鉴别中的味觉对于辨别食品品质的优劣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味觉器官不但能品尝到食品的滋味,而且对食品中极轻微的变化也能敏感的察觉。
    3、听觉检验:听觉检验通过耳朵听来感知、分辨食品的细微差别。不同食品由于硬度、干湿度、脆性的不同,在受到挤压、振动时产生的声音是不同的。
    4、嗅觉检验:嗅觉检验就是运用嗅觉器官鉴定食品的气味。
    5、触觉鉴别:凭借触觉来鉴别食品的膨、松软、硬、弹性、稠度以评价食品品质的优劣,也是常用的感官鉴别方法之
    6、食品感官检验常用的方法有哪些:差别检验法(两点检验法)、类别检验法(排序、评分、分类)、描述性检验法(简单、定量)。
    二、食品感官鉴别的意义
    食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地表现在它的感官性状上,通过感官指标来鉴别食品的优劣和真伪,不仅简便易行,而且灵敏度高,直观而实用,与使用各种理化、微生物的仪器进行分析相比,有很多优点,因而它也是食品的生产、销售、管理人员所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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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