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申领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材料 |
释义 |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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