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的可以裁员吗 |
释义 | 破产的可以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内容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2、原告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过错情形。 3、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6、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主要范围是什么 经济性裁员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三类情形: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 2.用人单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除了以上三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还规定了“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作为兜底条款,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其他经济性裁员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