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工伤是否可以在工作结束后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应该在工作期间发生,并且应及时报告和认定。但是,如果工人与雇主曾经达成书面协定,可以在离岗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工伤申请。不过,这种情况下,工伤的记载应该是发生在工作期间,而且工人必须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与工作有关。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应当在工作期间发生,其中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和工作环境中;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工伤报告本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及时将工伤信息通知劳动者和其近亲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信息的应当及时予以认定;视听障碍程度为十级以上的劳动者工伤,用人单位应立即报告工伤信息,并予以认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申请及有关材料转送文化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生活护理费和伤残津贴;发生在工作期间的交通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金的计算,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之日的前一个月为基数,最低待遇标准在国务院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确定。 5.《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和罚款。 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的,可以协商签订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情况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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