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类别有哪些 |
| 释义 |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一、股份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金,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的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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