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明知或应当知道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赌博)借钱,主张债权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如明知借款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如贩毒、赌博、走私等),应拒绝借款人的借款请求,否则不但双方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因违法而无效,而且出借人的这种民事权益系非法债务,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会严重损害出借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