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的产假天数有以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国家规定法定是9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会增加15天的产假。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性职工生育享受长至四个月的产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在职业女性休产假期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