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如何识别? |
释义 |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所以,不要因为有免费旅游而动心。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公司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公安机关发现,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网上宣传与网下推广相呼应,主犯、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的涉外案件情况突出。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用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首先大家一定要知道,如果涉嫌非法集资的话,那么在处理上不是有银行的管理人员进行决定的,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会根据非法集资的具体金额,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刑事量刑。对于银行来说也应该及时的加大对员工的普法知识教育。 一、非法集资的利息都很高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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