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由谁代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期间是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 4、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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