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未婚 (1)前往户口所在村委会计生办领取两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填写完毕后在村委会计生办加意见并盖章; (3)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申请表到镇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2、已婚 (1)女方携带身份证和照片到镇计生服务所做查环查孕; (2)前往户口所在村委会计生办领取两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将填写好的表格在村委会计生办加意见并盖章; (4)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申请表到镇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