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押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和押金的区别主要在于其成立时间不同与法律效力不同。定金合同是自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押金合同是自当事人均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并且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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