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应该查流水还是余额,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法院是查余额,财产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需在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履行,拒绝者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执行的法律文书也需履行。公证债权文书若未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如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法院可裁定不执行,并通知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律分析 法院一般是查余额,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拓展延伸 法院审理企业案件时对财务信息的核查方式及相关规定 在法院审理企业案件时,对于财务信息的核查方式及相关规定,存在一些重要考量。首先,法院可以选择查阅企业的流水账和余额信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流水账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资金往来,而余额则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其次,法院还需参考相关规定,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等,以确保核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此外,法院可能会依托专业的会计鉴定机构,进行财务信息的专业评估和分析。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企业案件时,对财务信息的核查方式和相关规定的遵循,是确保公正审判和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环节。 结语 在执行法律判决和裁定时,被执行人必须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此外,债权文书和其他应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也必须履行。法院在核查企业财务信息时需谨慎,可以查阅流水账和余额信息,并参考相关规定和专业机构的评估,以确保公正审判和维护法律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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