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李三拖欠他人民事纠纷款项,但其已故,款项是否还需归还? |
释义 | 继承人需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可自愿偿还;欠款人死亡后,债务不能消除,追讨债务需考虑欠款人是否有财产和债务担保人;有财产的由继承人承担债务,无财产或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分析 1,欠钱的人死了钱需要还,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欠款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要追讨债务,首先看欠款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3,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问题下,已故李三的拖欠款项是否应归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问题涉及到已故李三的拖欠款项是否应归还的情况。根据普遍的法律原则,债务是与个人紧密相关的,因此,即使债务人去世,债务仍然存在,并应由其继承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李三的遗产被继承人合法继承,那么拖欠款项应当由继承人承担并归还。然而,具体的情况可能受到地区法律的影响,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的债务并不因其去世而消失。继承人应根据遗产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偿还则取决于继承人的自愿。对于欠款人的债务追讨,需先考虑其是否有财产或债务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有财产的欠款人的债务由继承人承担,无财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受地区法律影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死亡后欠款谁还 欠款人死了债务该由继承人偿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时债务如何清偿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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