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仅两人签协议无相关手续不管用。双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专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