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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能不能分配到房产
释义
    夫妻共同出资或贷款取得的房产为共同财产,女方可分割。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为个人财产,若明确表示给夫妻中某一方,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分割共同财产,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不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包括物质、资金等,按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分析
    不管房产证上是单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该房产。然而,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并明确表示是给夫妻中的一方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属于女儿。反之,如果父母出资但没有明确表示,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2、夫妻一方继承或被赠与的房产,但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经过双方协议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如果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如果因离婚需要分割,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如下: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并不是平均分配。共同财产是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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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2: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