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终止如何恢复
释义
    当事人想要恢复合同关系,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建立新的合同关系,然后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合同转让有哪些特点
    合同转让的特点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涉及第三方的法律关系的如下:
    1、合同的转让应由原合同一方作为转让方与第三方作为受让方达成协议;
    2、合同的转让应由原合同当事人自由表达甚至达成协议;
    3、合同转让后,第三人作为受让人成为新的当事人,与原合同另一方也有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应该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
    债权转让后若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当遵循以下几个管辖的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若在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罚款吗?
    合同中可以约定罚款。对于合同中“罚款”条款的性质及效力,曾有多数人认为,“罚款”属于行政领域上的概念,只适用于存在隶属关系的主体之间。而合同关系属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之一,故“罚款”对其不产生效力。但如今,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开始给予其新的法律身份,认为其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