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
释义 |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正确与否,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与当期进项税额是否准确,因此,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当期销项税额的确认与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是按如下公式计算求得的: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确定之后,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关键取决于当期销售额的确认。当期销售额的确认包括两方面,一是销售额范围的确认,亦即计税依据范围的确认;二是实现销售的时间的确认,亦即销售额是否属于“当期”的确认。 1.销售额范围的确认 销售额的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和发生各种视同销售行为时,应当计算纳税的销售额。从具体构成项目来看,包括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全部不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②受托加工应征悄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对于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按会计准则规定如何进行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