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定金所担保的主合同必须有效 (二)订立书面定金合同定 金的成立须有当事人订立书面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一、付了定金违约方应怎么赔偿 对方违约定金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包括哪些 定金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包括: 1、合同的有效性; 2、合同的主体; 3、以书面形式签订; 4、明确的交付期限; 5、明确约定交付方式; 6、定金金额在20%以内; 7、明确款项性质; 8、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9、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10、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终止条款。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三、定金的特征定金担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定金的约定可以在主合同中写明,也可以单独订立合同,但定金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以交付为成立条件 定金虽是由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但定金担保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虽有当事人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但应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实际将定金交付给对方的,定金担保不能成立。 3、定金须于合同履行前交付 因为定金是担保债权的,因而只能于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前交付。若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定金也就失去目的;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则债务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无交付定金担保债权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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