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有哪些构成要件 |
释义 | 无权代理有以下构成要件:(1)行为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形式要件齐备,票据有效。如果行为人签章之票据未能生效,票据权利义务不发生,签章之人、票据上记载的被代理人都无票据责任,自然不生无权代理问题。(2)行为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具备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不具备票据代理形式要件的,不发生票据代理的法律后果,票据债务不能归于签名者之外的其他人,自然亦无无权代理可言。(3)行为人无代理权。行为人若有代理权,自属有权代理,无代理权的,才负担无权代理的后果。在是否无权代理的争议发生时,应由代理人负责证明自己有代理权,不能证明者,即为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主要有哪些情形 无权代理的情形:第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代理行为,但并没有代理权。第二,行为人虽有代理权,但超越了代理权限范围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越权代理。第三,代理权终止以后,行为人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的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都有哪些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是什么意思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外表特征与正常代理即有权代理并无差别,仅仅欠缺发生代理权的根据。学理上一般将不具有代理权而已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情形分为两类,一为无权代理,一为表见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而狭义的仅指前者。区别:1、发生无权代理,纯因行为人之过失,本人并无过失行为,即行为人冒充代理人或越权代理所致,而发生表见代理,系本人过失所致,即本人的行为不仅使得行为人能以代理人的身份去与相对人实施行为,而且更主要的是足以使第三人确信行为人你能以代理人的身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无权代理有什么特点 无权代理的特点有:1、行为人以他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其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点。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这是无权代理的本质特点。3、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不确定的,并非绝对不能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由于无权代理的行为未必一定对本人或相对人不利,同时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无权代理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如经过追认的狭义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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