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及时发现交通保险合同中的不当竞争行为是否影响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存在不当竞争行为,导致保险人未及时发现或未能达成意思表示,从而未按规定缴纳保费,那么是否会影响赔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且不得存在不当竞争行为。但是,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发现或未能达成意思表示,导致未按规定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已经交纳的保险费,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隐瞒或者欺诈;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险费; (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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