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住址;收养人的姓名,身份证,地址等;只有在孙子父母双亡或者父母皆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奶奶才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但是奶奶没有抚养能力,也是不能获得孙子抚养权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