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宣判的时间具体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承办人员的工作安排、案件审理情况来确定,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对于法院刑事案件的审理,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